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成都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资金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四种方式。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为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