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施企协:关于增补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专家的通知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智库作用,提高行业信用管理水平,我会决定增补一批信用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范围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单位、综合资质监理单位:企业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人员。
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分管综合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等部门的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严谨、清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二)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和工程建设行业信用建设发展情况,掌握企业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财务管理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年龄不超过63周岁(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五)具有工作激情和热情,具备良好的组织和沟通能力;
(六)积极参加中施企协组织的标准制定、调查研究、咨询、评价、培训、交流等各类活动,具有敬业精神,工作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协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三、申报材料
(一)《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专家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二)身份证和职称证书扫描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2寸蓝底证件照一张(电子版)。
申报所填内容务必真实有效,如有造假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四、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完成申报材料(每人一份word)报送至推荐单位(附件2);
(二)推荐单位对申请的专家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专家名单,填写《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推荐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word格式)和《汇总表》(excel格式和盖章扫描件)统一发至邮箱xypj_3465@cacem.com.cn。
五、其他事项
(一)已入选协会信用专家库且仍在聘书有效期内的专家无需再次申报;
(二)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且培训考试合格的信用专家,颁发专家聘书,聘书有效期3年,持聘书参加我会组织的工程建设行业信用建设相关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平、经 琦
电 话:010-63253451、63253426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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