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经2025年3月14日厅党组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0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本细则规定的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检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检测报告出具和检测活动技术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管理业务工作开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