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激发建筑业企业活力,扎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为企服务
(一)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对企业提交的办件申请,加快审核进度,尽快给出初审意见,及时回应企业提出的疑问。
(二)启用新版办事指南
我局制定了资质审批业务新版“办事指南”,细化申报材料要求、办事流程等,即日起,请各企业对照“办事指南”咨询及办理相关业务。
(三)实施办件陈述制度
对于初审结果为“不同意”的办件,我局工作人员将在系统内明确告知不同意的原因,允许企业在最终审批前对初审结果进行陈述或补正资料。对于经核查后符合审批条件的,在终审环节予以通过。
(四)职称人员实行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