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快D级工程项目信息补录的工作提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补录工程项目信息推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进程,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对推送全国平台规则进行了相应调整,一体化系统将于2025年1月1日0时起,陆续推送所有企业已补录的项目信息至全国平台。2023年底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和2024年9月1日前已发放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的在建工程项目(含矿山、电力、机电、冶金、石化等非房建市政类项目),企业应在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补录。具体补录推送要求提示如下:
1.已提交尚未通过主管部门核实的项目:申报企业可在12月31日24时前自行撤回或联系对应主管部门退回该项目,企业可对项目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验收等环节数据进行修改,确认无误保存后点击“D级推送”,一体化系统会将项目信息数据自动认定为D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2.已录入未提交的项目:企业可在12月31日24时前,对项目信息、合同信息、竣工验收等环节数据进行修改,确认无误保存后点击“D级推送”,一体化系统会将项目信息数据自动认定为D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3.未录入的项目:企业可在12月31日24时前,先行填报项目信息、合同信息2个环节数据,保存后点击“D级推送”按钮,一体化系统会将项目信息、合同信息等2个环节数据自动认定为D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4.项目成功推送全国平台后,企业可在项目信息基础上完善其他环节信息,按照工程项目信息核实流程提交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提升数据等级。项目所有环节信息一经推送全国平台,将无法退回修改,请各企业提交前务必仔细确认填报推送的信息,此类信息在后续环节信息补录、核实确认、等级提升等过程中,发现存在错误情形的,原则上不予勘误,确有特殊情况的,各地主管部门应严格核实确认后,书面报省住建厅申请勘误。对于企业提交虚假工程项目信息的,查实后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5.2025年1月1日起,一体化系统将实施常态化推送规则:各类项目应在发放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后3个月内,登录一体化系统进行项目创建,超过3个月未录入的项目将无法推送全国平台;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登录一体化系统补充完善相关环节信息,超过6个月未录入的项目将无法推送全国平台。
业务咨询:029-63915840;技术咨询电话:029-89622013
各地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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