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省路政执法总队,陕西交控集团,各PPP项目公司,各从业企业: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采集留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11日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采集留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升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隐蔽工程影像资料采集留存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隐蔽工程,是指公路施工过程中被后续工序所覆盖、掩盖或完工后无法直接检查的工程内容。涉及结构稳定、安全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要隐蔽工程(见附件1)。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是指能够反映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视频及图像资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采集留存管理,普通国省干线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采集留存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高速公路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留存遵循真实、完整、清晰的原则,按档案管理规定长期保存并规范管理。